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9日讯 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2021年12月份德州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和空气环境质量情况。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德州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58.0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平均浓度改善39.0%。最好的是齐河县。河流水质方面,全市COD平均浓度18.3mg/L,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且同比改善18.7%。
12月份空气环境质量情况
(一)细颗粒物(PM2.5)
齐河县细颗粒物为50微克/立方米,全市最好;最差的是夏津县,为65微克/立方米。13个县(市、区)均同比改善。其中: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运河经济开发区,为47.1%;同比改善幅度最小的是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35.7%。
(二)可吸入颗粒物(PM10)
12月份,德州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103.8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平均浓度改善29.1%。最好的是运河经济开发区,为96微克/立方米;最差的是夏津县,为113微克/立方米。13个县(市、区)均同比改善。其中: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运河经济开发区,为37.7%;同比改善幅度最小的是禹城市,为22.3%。
12月份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情况
(一)化学需氧量
12月份,全市COD平均浓度18.3mg/L,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且同比改善18.7%。13个县(市、区)中有12个达到该指标Ⅳ类标准,其中最好的是经开区13mg/L、临邑县13mg/L。与去年同期相比,10个县(市、区)改善、2个县(市、区)持平,1个县(市、区)恶化。其中宁津县同比改善幅度最大,为51.4%,夏津县同比恶化幅度最大,为21.6%。
(二)氨氮
12月份,全市氨氮平均浓度0.23mg/L,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且同比改善34.3%。13个县(市、区)达到该指标Ⅲ类标准,其中最好的是运河区0.04mg/L。与去年同期相比,9个县(市、区)改善、4个县(市、区)持平。其中经开区同比改善幅度最大,为94.3%。
12月份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注: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二级年平均浓度限值为标准,即PM2.5、PM10、SO2、NO2分别为35、70、60、40微克/立方米。
12月份河流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注:河流控制标准为地表水V类标准,COD≤40mg/L,氨氮≤2mg/L;水质COD达到Ⅳ类的、氨氮达到Ⅲ类的出现恶化视为持平。
闪电新闻记者 刘向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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