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3日讯 网络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其虚拟性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日,庆云县警方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将冒充女性身份实施交友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冯某抓捕归案。
“警察,别动,配合好了!”这是今年5月份,庆云警方在滨州市一出租屋内,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冯某抓捕归案的现场。时间回到今年5月初,庆云县的李先生来到庆云县公安局求助,他说自己和女朋友“冯倩”相恋近3年,他前前后后借给“女朋友”10多万元,现在两人闹矛盾,他的微信被“女朋友”给拉黑了,想求助民警帮忙找到“女朋友”要回这笔钱。然而民警根据李先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调查后,却发现这件事情没那么简单。
庆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王凯说:"经过我们调查,这名自称‘冯倩’的女子,真实姓名是冯某,其实他是一名男性,滨州人。"
听到这里,李先生很诧异,自己交往将近3年的女朋友怎么会是男性呢?民警通过进一步了解得知,李先生与他女朋友是在2019年下半年,通过网络结识的。
受害人李先生介绍说:“在那个短视频平台上面,那个女的给我发私信,她说她叫冯倩,是一名小学教师,想交朋友。”
李先生经过查看对方的个人信息后,并没有发生什么异常,就与对方聊了起来。几天后,对方竟然主动向李先生提出了谈恋爱的想法。
受害人李先生说:“当时我也考虑到自己快30岁,家里也有催婚,当时我也就同意了,随后我们就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
李先生称,虽然两人已经确立男女朋友关系,但两人却从没见过面。恋爱期间李先生也曾想过见一面,但都被“女朋友”以各种理由拒绝,偶尔通过视频聊天,对方也是把镜头朝向其他位置,且视频时间非常短。
庆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彭程说:“语音通话或者发语音信息,这样交流,当然更多的就是发文字信息。”
庆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王凯表示:“因为嫌疑人说话的音色,带有女性的特征,受害人对这一块也没有起疑心,对她的身份,受害人始终是深信不疑的。”
几个月后,“女朋友”冯倩开始以各种理由向李先生要钱,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李先生考虑到男女朋友关系,每次要钱,他都痛快地转给了对方。
庆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王凯说:"在这接近3年的时间里,嫌疑人一直以家人生病,父母出车祸,或者其他的理由,向受害人索要了17万余元。"
直到今年4月份,李先生的家人提出,让他和女朋友见面谈谈婚事,结果两人因这件事发生了争吵,“女朋友”就把他的微信拉黑了。因为李先生对这段感情投入了很多,于是便找到民警求助,没想到这居然是一场骗局。
庆云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很快便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抓捕归案。经过调查民警发现,被冯某诈骗的还不只李先生一个人。
庆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王凯表示:“经审讯,嫌疑人在与李先生以谈恋爱的名义(交往)情况下,同时还与另外两名受害人联系。”
犯罪嫌疑人冯某说:“通过短视频盗窃(他人)图片,通过聊天添加微信。聊关于处对象的话题。”
庆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王凯表示:“这些照片都是嫌疑人从网络上下载的同一名女性的照片,然后发到自己的短视频平台上,让受害人误认为这就是她本人。”
审讯中民警得知,因为冯某是伪造的女性身份,他不敢与受害人见面,而为了不让受害人起疑心,于是就谎称安排自己的“弟弟”与受害人见面,而这个所谓的“弟弟”其实就是犯罪嫌疑人冯某本人。经调查,冯某此前有过短暂打工,目前无业,平时的花销,均来自于诈骗所得,冯某的目标大多是一些大龄未婚青年,利用受害人着急结婚的心理实施诈骗。
庆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王凯称:“经我们调查,冯某在和第二名受害人交往期间,竟猖狂地和第二名受害人的父母联系,受害人的父母为了自己子女早日完婚,就相信了冯某的话。”
庆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彭程表示:“其中一名受害人,还是冯某原来在某商厦上班的同事,通过我们调查发现,冯某以相同的方式,冒充女子对三名受害人进行诈骗,诈骗金额达50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庆云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闪电新闻记者 赵宇 德州台 周荣真 德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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