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7日讯 日前,山东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德州市交警部门针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民警在青银高速夏津收费站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大货车司机浑身酒气,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当晚9点,德州公安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在对一辆大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司机有酒驾的嫌疑,随即民警把驾驶员带到了执法室进行了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5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了解到,驾驶员李某是从陕西去往山东临沂送货,走到此处准备下高速去做核酸检测,没想到被民警查了个正着。看到自己吹出的数值,李某很委屈,他说自己晚上没有喝酒,只是在中午喝了点啤酒。
驾驶员李某对民警说:“我今天中午两点多在(山西)盂县服务区喝了两瓶啤酒,我寻思休息一下,睡得香。”
每个人身体代谢能力不同,所以在饮酒后24小时内不能驾驶机动车。只有给身体留出足够的酒精代谢时间,才能保证安全出行。
最终李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同时,他的驾驶证也会因此而降级。
德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五大队副大队长尹万亮说:“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要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闪电新闻记者 赵宇 德州台 周荣真 德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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