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20-11-13 09:36:11
11月3日,德州市政府下发通知,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以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2项,分别为《德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规划2021-2025》。《德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由市发改委承办,决策事项主要内容为总结“十三五”期间我市取得的主要成就,分析“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明确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规划2021-2025》由市大数据局承办,决策事项主要内容为编制《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规划2021-2025》,科学谋划我市“十四五”期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思路和工作重点。
两项决策均计划于2020年12月提交审议。
通知明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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