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1日讯 8月21日上午,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整体情况,介绍主要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果,并回答记者提问。德州市公安局二级调研员,市扫黑办副主任李士兵通报了3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件。
1、德城区于某龙、于某辉等人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2019年3月,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成功打掉以于某龙、于某辉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90人,破获违法犯罪案件190余起,查扣涉案资产2300余万元。经查,于某龙长期在陵城区滋镇大于村周边从事民间高利放贷,并不断招揽社会闲散人员。2016年7月起,于某龙、于某辉等人在德城区及周边县市区从事车辆抵押贷款,并通过实施寻衅滋事、抢劫、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诈骗、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等违法犯罪活动催收高利贷,严重侵害群众合法利益,影响公司、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发展秩序。
2020年4月22日,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将案件移送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30日,德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临邑县孔某武等人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2019年4月,市公安局采取异地用警措施,指定乐陵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以孔某武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破获违法犯罪案件40余起,查扣涉案资产6100余万元。经查,2003年起,孔某武、孔某龙兄弟二人利用家族势力,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在临邑县德平镇及周边区域逞强斗狠、肆意滋事,通过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插手德平汽车站客运线竞争、讨要高利贷、插手他人纠纷、强揽拆迁工程,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多名群众在合法利益遭受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多家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社会影响恶劣。
2020年3月6日,乐陵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乐陵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25日,乐陵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3、经济技术开发区赵某林等人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2019年8月,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成功打掉以赵某林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破获违法犯罪案件20余起,查扣涉案资产2000余万元。经查,自2014年至2018年,赵某林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压其他投标人,取得大量拆迁项目,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多名群众合法利益遭受侵害,社会影响恶劣。
2020年2月21日,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案件移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27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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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新闻记者 刘振 王月 摄影 宁洪岩 德州台 刘炳慧 李阳 刘振 王福恒 通讯员 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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