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4日讯 近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小东等12人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以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审理并进行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1月至2016年5月期间,被告人王小东在经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鑫东信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期间,雇佣被告人聂某、付某、李某树、张某、曹某辉、宋某月等人,以个名义进行高利放贷,为索要高利贷本息,又纠集被告人任某良、袁某、王某新、周某州、井某等人,采取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方式,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被害单位和被害人生产、生活秩序,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王小东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聂某、付某、任某良为重要成员,以李某树、袁某、周某州、王某新、张某、井某、曹某辉、宋某月等人为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小东等12人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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