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6-21 08:14:06
宁津县环境保护整治工作会议召开
齐鲁网德州6月20日讯(山东台德州站刘向阳 宁津台刁仁文)6月20日下午,宁津县环境保护整治工作会议召开,贯彻落实省、市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会议精神和相关部署要求,安排部署县“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宁津县委书记王刚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沙淑红,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延利,县委副书记毕志国,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卢长宾,副县长许书旺、刘相治出席会议,各乡镇(办)党委书记,开发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各乡镇(区、办)乡镇长(主任)、分管副乡镇长(主任)、环保办主任,重点村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沙淑红就环境保护整治具体工作讲了意见。刘延利传达了《宁津县“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毕志国传达了《宁津县环保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据了解,“小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企业。
按照《宁津县“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宁津县在推进“小散乱污”企业整治过程中,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整改一批、搬迁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分类综合施治。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宁津县产业布局规划,但相关手续缺失及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立即组织停产整改,并限期完成整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在居民集中区域,经过整改可以达到相关要求的,各乡镇(开发区、街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科学规划,对上述企业实施升级、合并、转移,整合搬迁进入相关的工业园区。对无工商营业执照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宁津县产业布局规划、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小散乱污”企业,在10月25日前一律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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