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2-07 14:03:02
齐鲁网德州2月7日讯(宁津台 张国徽 )2月7日,记者在宁津县有关部门获悉,宁津县2016年第四季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55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2%。
其中,宁津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638元,同比增长7.8%。其中工资性收入为 12.43.33元,占总收入的53.2%;经营收入为10193.1元 ,占总收入的45.0 %;财产性净收入为126.73元,占总收入的0.5%;转移性净收入为274.83元,占总收入1.3%。
宁津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235元,同比增长8.4%。其中:工资性收入为7476.38元,占总收入的61.1 %;经营性净收入为4095.78 元,占总收入33.5%;转移性净收入为662.84元,占总收入的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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