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17-07-20 16:32:07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李智群通讯员郭昕宜徐杰)7月19日,记者从市委老干部局获悉,日前,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暂行办法》,在加强思想建设、创新组织建设、强化制度建设、管好用好党费、建好学习活动阵地、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作用等6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全面提升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办法要求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每月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年至少安排1次情况通报会,定期就近就地参观考察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新变化。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大节庆、纪念活动应邀请离退休干部党员代表列席或参加。每年应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订阅党报党刊和一定数量的老年刊物,保证离休干部党员每人至少订阅1报1刊,退休干部党员订阅适当数量学习资料。离退休干部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要党性观念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5岁。单位党组织要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收缴的党费,按照不少于60%的比例留成,作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的费用,其余按时上交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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