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17-07-21 12:07:07
德州新闻网讯 7月19日,记者从齐河县人民检察院获悉,13日,涉嫌电信网络诈骗140余万元的徐帆、李金燕等23名犯罪嫌疑人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这些人常年从事以网络兼职为由实施诈骗进而分赃,最终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据悉,自2016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徐帆、李金燕等依托微信、QQ、YY等即时聊天工具在互联网上组建起一个组织体系相对稳定、分工较为明确的团伙,通过在网络发布兼职广告或直接向被害人推送兼职广告信息的方式,使用一系列QQ、YY账号联系求职者,以介绍网上兼职为幌子,编造“保证金”、“工号费”、“马甲费”、“培训费”、“岗位激活费”等名目,骗求职者向其团伙提供的账户付款,并根据事先约定将骗得资金分成。截至目前,共计诈骗所得人民币140余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介绍,如今各类网络诈骗方式云集,主要有以下几类:首先是“先期垫付”,此类诈骗方自称招聘信息,然后会以各种名义让求职者先付押金、保证金、建档费、诚信金、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其次是“多次汇款”,此类骗局骗子会以未收到货款或提出要汇款到一定数目方能将以前款项退还等各种理由迫使事主多次汇款;再次是一些假链接、假网页,这种情况骗子会为事主提供虚假链接或网页,交易往往显示不成功,还会让事主多次往里汇钱;最后是“拒绝安全支付”,骗子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网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比如谎称“我自己的账户最近出现故障,不能用安全支付收款”“不使用某第或三方交易平台,因为要收手续费,可以再给你算便宜一些”等等,骗取事主钱财。(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通讯员高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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