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17-07-21 12:07:07
德州新闻网讯 7月20日,记者从全市汽车维修行业环保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汽车维修行业环保工作,我市将对汽车维修行业开展专项整治,10月份开始,我市将对无汽修资质、无环评手续、未能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治污设施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汽修企业(业户)进行全面取缔,年底前完成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目前,我市汽车维修企业普遍存在缺少环保意识,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等问题。为此,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全面做好汽车维修行业环保治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汽修行业环保治理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并指出,现从事钣金喷涂作业的汽修企业(业户)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停止钣金喷涂作业项目进行整改达标,于9月底前完成整改、通过环评、具有合格的环评手续;从事其他汽修作业项目的,于7月底前通过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查备案,未经审查备案的,不得从事汽修作业经营。
自10月份开始,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组织部门、乡镇、街办联合执法,对无汽修资质、无环评手续、未能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治污设施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汽修企业(业户)进行全面取缔,尤其严厉打击路边小店的露天喷漆,解决顽疾和突出问题。
全市汽车维修行业环保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对违规违法企业由环保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问题突出,屡教不改或环评资质无法补办的企业(业户),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取消维修资质;对妨碍环保检查执法公务的企业(业户)有关人员,公安部门将采取断然措施,从严从快进行处置。
记者了解到,在所有汽车维修项目中对环境空气产生污染的最主要项目是涂漆。喷漆烤漆工艺产生的废气含多种挥发性有机物,研究表明,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城市群区域大气复合型污染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为此,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还联合制定了《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规范整治要求》,根据相关要求,市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将视情况对汽修进行抽查抽验,并对各县(市、区)抽查合格率进行通报排名。
同时,我市还出台了《汽车维修行业污染治理与运行管理七项规范措施(试行)》,主要包括严格规范持证汽车维修经营企业、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汽车维修企业、严把汽车维修经营市场准入关、健全汽车维修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健全汽车维修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健全汽车维修企业环境管理工作台账、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和信息抄告制度七项措施。(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杨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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