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17-07-25 15:17:07
德州新闻网讯
24日,来自国家统计局德州调查队的消息,今年上半年,德州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053元,同比增长8.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951元,同比增长9.0%,均跑赢了7.7%的GDP增速。
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不断提高
城镇居民收入方面,工资性收入仍是主要来源,人均为8691元,占到了总收入的66.6%,增速达10.3%。统计部门分析,这与我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企事业单位提高工资等举措有关。
同时,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也成为城镇居民收入的补充力量,分别为1059元和949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分别为8.1%和7.3%。统计部门分析,上半年,德州商品房销售持续走高,房地产业有回暖趋势,房租价格也相应上涨,带动居民财产性收入不断提高。
农村居民:工资收入占了“大头”
和城镇居民一样,农村居民收入也是工资占了“大头”,上半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为3573元,占到了总收入的51.4%,增幅为10.3%,这与我市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大力突破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有着直接关系。
转移净收入增幅最大,为773元,增幅为11.6%。据分析,这主要是因为养老保险、低保、粮补、综补、义务教育补贴等政策性补贴逐年增长,使得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收入持续增加。
另外,经营净收入增长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新动力,为2559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36.8%。据了解,这与我市广大农村居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等举措有关。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潘晓泉 通讯员 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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