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20-07-20 15:09:07
7月16日,记者从德州市人社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德州市大幅度、阶段性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展至城乡所有参保失业人员,在疫情期间兜牢民生底线。
除按现行规定,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现标准每人每月1395元)外,新增三类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失业人员。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办理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因超过60日申领期限而未领取的失业人员(此类人员按申领时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
新设失业补助金政策,对部分失业人员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这项政策适用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两类人员。另外,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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