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4-20 16:31:04
4月10日-16日,德州市共发生诈骗类案件26起,其中刷单类13起、投资类5起、网购类3起、虚假购物类2起、社交类2起、信用卡消逾类1起。
从数据分析看,本周刷单类、投资类案件涉案金额较多,受骗的人数也很多。
刷单类诈骗案件
(本案例来源网络)
近日,孙某某在家刷手机,微信群里一网友发了一条“谁要刷单请联系我”的信息。考虑在家无聊还能赚点零花钱的孙某某加了该网友为微信好友,对方发了一个陌生链接让孙某某下载,并让其联系客服。客服首先给孙某某排了一个329元的单,迅速返还了339元,之后又排了两单并按时返还本金还给了佣金。至此,初尝甜头的孙某某已经深信不疑,后客服又给孙某某排了一个四联单,要求全部完成才能返还本金并付佣金,在骗子一步步的套路下,孙某某9万元的血汗钱就这样进了骗子的账户......
诈骗手段:
1.骗子通过网站、QQ、微信等平台发布网络刷单兼职广告,许诺受害人在某平台刷得消费任务后,将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受害人在完成前几单任务后均很快得到回报,当受害人刷单交易额变大后,骗子就会以“需连续完成多次任务、系统故障”等各种理由拒不返款就此消失。
2.诈骗分子在刷单诈骗的基础上再次升级,先与受害人培养感情取得信任,之后向受害人透露其正通过某个刷单平台赚钱,并让受害人发展下线,只要下线充值刷单,便可得到高额的提成,以此达成诈骗裂变效果骗取更多受害者更多的钱财。
网上投资类诈骗案件
(本案例来源网络)
1月21日,湖北男子徐某报警称,其于2019年8月在网上认识一网友,邀他一起在“博诚金融“平台上进行港股投资,并进行开户充值。
刚开始,对方在微信上指导其进行股票购买,徐某初次汇款半个小时后,账户里面金额迅速增加,徐某初次投资就尝到了甜头。之后该股票一直在涨,在对方的引诱下,徐某陆续加仓。
月底时,对方告知他有一只会翻倍的股,年底出来即可。徐某心动了,将剩余的积蓄全部充入平台买入该股,买入后,该股迅速急跌,此后几天,徐某发现始终无法卖出,账户的钱也无法提现,对方也联系不上。徐某终于意识到被骗。
诈骗手段:
1、不法分子事先预设圈套,团伙作案,分工明确。打着投资公司的幌子,雇用人员以网上交友为名,采取炫富的方式,让受骗人相信做此类投资的巨大利润,进而诱骗他人进行交易。
2、抓住受害人防范意识较差,贪便宜的心理,利用互联网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在投资初期,让受骗人赚些蝇头小利,以增强信任度;然后提醒受骗人多投资才能赚大钱;在亏空的情况下,利用受骗人想扳本的心态,要求受骗人再次追加投资,直至血本无归。
再次提醒,德州公安将严厉打击电信诈骗,请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别让骗子钻空子!
来源 德州公安 通讯员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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