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4日讯 德州经开区日前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设立科技创新驱动财政专项资金,每年拿出5000万元专项用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等,为“当好德州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主力军”提供政策、财力支持。
《意见》围绕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等六大方面,出台32条具体举措。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首次认定奖励30万元
《意见》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方面,首次认定奖励企业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至30万元;每成功培育一家首次认定的高企,给予培育载体10万元资金奖励;每成功引进一家高企,奖励第一引荐人10万元。
获得科技奖项 最高奖励500万元
《意见》把企业有研发投入作为获得奖励支持的前提条件,明确规定了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奖励。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按照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贴给予1:1配套。
《意见》强化了对创新平台的培育引进支持力度。对当年度新获批的科技人才平台、与海外高层次专家共同建立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才引智示范推广基地、海智基地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对首次认定的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鼓励企业申报科技奖项,对当年度区内企业(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项的,在上级资金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最高奖500万元、特等奖300万元、一等奖200万元、二等奖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科技成果在本辖区转移转化,在市级资金扶持的基础上给予1:1配套,同一单位最高奖励100万元。
支持大数据企业创新发展 最高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意见》明确了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推进中试基地建设等方面内容。被省大数据主管部门认定为省级大数据创新应用标杆单位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被市大数据主管部门认定的市级大数据创新应用标杆单位的奖励资金5万元。对当年度获得省有关部门认定的省级数字园区称号的,按照省里的奖励资金进行1:1配套。对当年度入选市级智能化改造标杆、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推进中试基地建设上,对落地经开区的市级以上中试基地(平台、生产线),免费提供场地,在市级资金支持基础上,给予 1:1 配套,或一事一议,最高给予2000万元综合资助。
据了解,目前德州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9家,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入库数量达到131家,市级以上研发平台达到9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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