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0日讯 《2022年德州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方案》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申请救助方式、救助新建房屋标准、补助标准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方案》明确了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包括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群体,以及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农户通过德州市社会大救助平台(或“德救助”微信小程序)提出申请,村委会、乡镇(街道)、县(市、区)按照“农村申报、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工作程序,在救助平台上进行评议、审核、审定工作,对于经鉴定或评定住房属C、D级或无房户予以支持,另有安全住房的不得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对于保障对象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在救助平台上完成申请工作。
鼓励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闲置公房等方式为有需求的重点对象提供保障。支持特适老化改造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改造要求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拆除重建或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不得因建房致使脱贫群众返贫。
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房保险政策,引导保险机构设立“农村住房安全保险”,减轻自然灾害等影响。
修缮加固危房,补助一般不低于1.2万元;修缮加固危房过程中,同步采取抗震加固措施的,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补助一般不低于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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