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2-18 15:17:02
日前,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德州调查队了解到,2016年德州市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居民可支配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消费支出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德州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67元,同比增长9.0%,绝对值居全省第15位,增速居全省第二位。
去年全体居民收入增速趋缓,仍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16年,德州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67元,同比增长9.0%,绝对值居全省第15位,增速居全省第二位。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0274元,同比增长12.1%,在四项收入中增速最快,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8.8%,是居民增收的主要动力;人均经营净收入4915元,同比增长3.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8.1%,拉动收入增长0.9个百分点,是居民收入重要来源;人均财产净收入843元,同比增长11.4%;人均转移净收入1435元,同比增长7.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8.2%,是居民增收的重要补充。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分城乡看,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60元,同比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48元,同比增长8.7%,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0.5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水平之比由上年同期1.87:1减少为1.86:1,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另外,去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994元,同比增长8.7%,从消费比重上看,食品和居住支出分别占消费支出的30.2%和28.2%,居第一、第二位,其它依次占比较高的是交通通信、医疗保健和教育文化娱乐支出;从增长速度来看,八大类消费支出同比均呈增长态势。
统计部门建议应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适当提高劳动者的工资及补贴标准,缩小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加大对大学毕业生、低收入群体等从事自主创业的优惠扶持力度,在财政补贴、小额贷款贴息、税收减免、行业引导等方面给予支持,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和创新推动作用,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经营净收入。其次,合理引导居民投资理财,改善居民收入结构。另外,借势协同发展经济区,大力优化产业结构。继续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缩小城乡差距。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 交纳的所得税- 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记帐补贴)/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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