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晚报
2017-12-15 14:28:12
交通事故致残,家中失去唯一顶梁柱,巨额医药费迫使全家四处借债,多次向肇事方索要赔偿均被拒绝,想要法律维权,却无力支付律师费。在乐陵市董某无助之时,乐陵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伸出援手,帮其追回十余万元赔偿金。
4月份,田某驾驶的小型汽车与顺行的电动三轮车相撞,三轮车驾驶人董某伤情严重,被送往乐陵市中医院进行治疗。事故发生后,乐陵市交警大队认定田某负全部责任,董某左胫腓骨上段粉碎性骨折。经治疗,遗留双下肢不等长,构成交通事故十级伤残。
董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家中失去了唯一的顶梁柱,大额医药费迫使全家四处借债,而在这期间,董某多次向侵害人和保险公司主张权利,但始终没有得到圆满的答复。而且,董某家庭状况已经请不起律师,为此向乐陵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乐陵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援助申请后,启动了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实行受理优先、审批优先的“双优先”政策,并联系了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代理其进行办理此案。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承办人为搜集证据、计算赔偿数额,多次与当事人去医院、受害人家、交通管理部门等处调查取证,将田某、赵某以及为田某车辆购买保险的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公司告上了法庭。
12月9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保险公司一次性自愿偿还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12000元。经多方协调下,现赔偿款已经交付到董某手中。
(记者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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