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20-07-22 15:34:07
近日,梁某酒后驾车沿德城区青年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某饭店门口时与在路边停放的一辆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交警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时发现,梁某竟然在车内睡着了。经鉴定,梁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99.5mg/100ml,已属于醉驾。经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审理,最终梁某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市检察机关公布数字显示,近年来,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醉驾”已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大犯罪。
就我市情况而言,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此类案件3072件,其中2017年受理270件,2018年受理558件,2019年增长至1530件。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已受理714件此类案件,仅德城区检察院就受理161件。
多因素导致醉驾多发
自“醉驾入刑”实施以来,酒驾特别是醉驾的危害早已成为社会共识,但此类案件数量依然居高不下。
德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李媛媛表示,醉驾案件数量不断增加,首先是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对酒驾危害性认识不足,存有很强的侥幸心理。很多醉驾嫌疑人在被查获后,想方设法为自己辩解。
李媛媛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没有严重情节,拘役量刑在1个月到3个月,情节不严重处以缓刑。而在检察机关受理的醉驾案件中,情节不严重的案件占大多数,大部分醉驾嫌疑人都是被处以缓刑。“总体来说,醉酒驾驶犯罪成本相较于其他类型犯罪是比较低的。 ”李媛媛说。
严把安全教育关
如何才能降低醉驾犯罪数量?李媛媛建议,在法律层面要加大处罚力度,增强震慑力,提升广大群众对醉驾犯罪的重视度。
李媛媛还建议,要继续加大关于饮酒驾驶、醉酒驾驶危害的宣传力度。近年来在各部门严厉打击之下,酒驾案件依然大量增加,这就需要从源头严把安全教育关,建议把酒驾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环节列入驾驶证培训考试中。“不少驾驶人并不在乎对其个人的刑事处罚,但很多人并不了解本人受到刑罚会影响子女报考公务员、警校、军校等。 ”李媛媛表示,只有增加违法成本,并加大宣传力度,双管齐下,才能让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本报记者董建新本报通讯员高忠祥赵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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